近日获悉,我院财务处荣获2015年“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根据《会计法》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财务处积极响应,认真学习文件,仔细检查总结我院会计工作运行情况,经学院审议,于2015年8月向省教育厅提交了我院财务处拟评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参加了全省教育系统的初评。
经省教育厅初评后,我院财务处被确定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先进集体之一推荐上报至省财政厅。经过财政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省财政厅决定授予包括我院财务处在内的60个单位为2015年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我院财务处在60个获奖单位中排名第12位。
(文/财务处 郝铭 责编/陈吼)